郑商所甲醇期货合约是郑州商品交易所推出的标准化合约,为市场参与者提供了一种对甲醇价格进行风险管理和投机的工具。以下将详细介绍郑商所甲醇期货合约的内容。
合约基础信息
- 合约代码: MA
- 交易单位: 10 吨
- 最小变动价位: 1 元/吨
- 交易时间: 上午 9:00-11:30,下午 13:30-15:00
- 上市日期: 2006 年 5 月 18 日
交割品规格
- 甲醇纯度: ≥99.50%
- 甲醇含量: ≥99.85%
- 甲醛含量: ≤10mg/kg
- 水分: ≤0.10%
- 杂质: ≤0.05%
交割方式
- 交割仓库: 指定交割仓库,包括天津港、上海港、连云港、青岛港、广州港
- 交割时间: 合约月份的第 5-7 个交易日
- 交割方式: 实物交割
合约规则
- 涨跌停板: 上涨或下跌不超过前一交易日结算价的 5%
- 持仓限额: 单一客户持仓量不得超过合约总持仓量的 20%
- 保证金: 根据市场风险情况调整,通常在 10%-20% 之间
- 交易手续费: 根据交易所规定收取
合约设计
- 合约月份: 12 个合约月份,从当月开始,依次为 M1、M2、M3、...M12
- 上市时间: 合约上市时间为每月 15 日左右
- 到期日: 合约到期日为合约月份的最后一个交易日
合约用途
- 风险管理: 甲醇生产商、贸易商和消费者可以通过持有多头或空头头寸来对冲甲醇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
- 套利交易: 投资者可以通过在不同合约月份或不同交割仓库之间进行套利交易来获取收益。
- 投机交易: 投资者可以根据对甲醇市场走势的判断,进行投机交易以获取利润。
注意事项
- 甲醇期货合约是一种杠杆化产品,存在一定的风险。投资者在参与交易前应充分了解合约内容和相关风险。
- 交易所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合约规则,投资者应及时关注相关公告。
- 甲醇期货合约的交割品规格和交割仓库可能会发生变化,投资者应密切关注交易所发布的通知。